文章标题:山东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力度 首批两家
本站收录时间:2008-11-18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山东正在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力度。近日,山东省金融办会同其他部门审核通过了首批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位于淄博张店区和临沂罗庄区的两家公司名列其中。
  今年5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此后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与此同时,9月份,山东省也出台相关措施,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以此解决企业遭遇的资金之困。
  记者获悉,淄博获批的小额贷款公司为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淄博会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淄博昌泰投资、淄博融信投资担保等公司以及其他自然人共同投资筹办,注册资本8000万元。“竞争非常激烈,各市都提出了申请,但只批了两家。”淄博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不能存。而随着村镇银行试点的进一步深入,很多投资机构看中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不过由于审批较为严格,很多提出申请的企业都没有获得批准。“小额贷款公司有可能会转为村镇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拿到小额贷款公司的牌照后,就有可能将牌照作为进入金融行业的跳板,如果能够晋升为村镇银行,区域金融无疑又将迈进一步。
  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其中单家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未来,依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股东同意的前提下,将优先向银监部门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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