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兴联社面对现状,不气馁、不退缩,认真贯彻落实贷款“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发信贷业务品种,拓宽信贷业务领域,最大限度地为贷款寻找黄金客户。 9月19日,海兴联社为沧州威盾押运(XX)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了以企业服务费为质押的首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150万元。据悉,这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办理的首笔此类贷款。 近年来,信合系统普遍存在“中小企业贷款难、信用社难放款”的问题,贷款放不出,直接影响信用社经营效益。为了广开贷款渠道,实现贷款效益最大化,今年,海兴联社面对现状,不气馁、不退缩,认真贯彻落实贷款“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发信贷业务品种,拓宽信贷业务领域,最大限度地为贷款寻找黄金客户。在成功开发船舶抵押贷款、沿海滩涂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又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及客户需求,依据《物权法》、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及省联社有关信贷规章制度,经过多方调研、咨询,创新开办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实现了贷款一年两次创新。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以下权利:一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二是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应收账款质押是以出质人现有的或未来所有的债权为质物的一种质押贷款方式。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办,为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开拓了一条新的途径,也为信用社富余资金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促进了银企双赢。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