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农信社内控制度缺失及改进措施
本站收录时间:2008-03-14
 当前要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不仅要解决产权不清、自有资金不足、资产质量差的困扰,而且巫需解决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问题。根据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和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内控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制约机制是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实施的关键。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存在问题
  1.内控基础薄弱,风险意识不强。农村信用社是目前设置最普遍、机构网点最多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强化内部管理对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近年来,一些基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业务素质整体不高,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观念淡薄,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粗放经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目前农村信用社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财务管理混乱、单人临柜守社、夜间值班脱岗、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2.内控覆盖不全,制度设置滞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没能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构建出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没能体现内控优先的特点。现行的内控制度,基本上是照搬照抄其他银行,距离现代金融业管理方式和控制程序的要求甚远,执行情况堪优。随着计算机业务在农村信用社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逐渐暴露了在计算机管理中缺失,如没有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组织、健全的保障制度,工作人员素质差,相互制约机制不是很到位,产生了新的安全隐患。
  3.内控执行不力,责任落实困难。信用社人员在业务操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习惯做法代替规程,操作简化,随意性强。在日常工作中,信用社负责人、联社职能部门也经常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但检查往往是不深人、不细致,仅仅停留在凭证的要素审核和劳动纪律执行上,不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没有对内控制度的本身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检查,内控制度执行中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出纳制度中重要环节控制不严。如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不严格、使用不销号、随意签章等;计算机操作员密码长期不更换;印、押、证达不到分管分用、定向交接等。由于在执行中的过度放松,一旦发生间题,极易造成责任不清、难以落实。二是信贷约束制度执行不力。如农村信用社没有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仅按权限确定信贷员贷款责任,审和贷集于法人或信贷员一人之手,也易滋生腐败。信贷资料管理散乱、贷款借据要素不全、抵押物不实等问题。三是会计监督机制滞后。如对事前事中监督认识不足,内控监督缺乏有效的前瞻性,使大量的问题和隐患留给了事后,给风险控制增加了难度。会计事后监怪存在重视录人,忽视审查;重视凭证要素,忽视资金对转关系;重视账对表平、余额核对,忽视内部科目的逐笔勾对等等。
 4.权能配置不均,考核机制不善。目前信用社内部诸项权能配置不均衡,集中表现为权责利脱节,考核机制不完善,许多制度仅停留在纸墙上,使内控措施难以到位,流于形式,失去应有的严肃性。
  二、强化农村信用杜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
  1.在认识到位的基础上做到制度到位。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不仅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和实现金融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要求。内控制度不健全,易产生内部人员作案,形成道德风险,造成损失。健全的内控制度是规范、保障和促进合作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按照全面性、规范性、有效性和责任性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此来统一信用社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行为及业务操作。在此基础上,针对信用社内控制度的现状,应重点健全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存,有价单证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对系统内往来、同业往来、拆人与拆出资金等科目款项的核对制度,会计人员定员、定岗、定责制度,印、证、押分管制度和钱、账、物分管制度;二是建立有效和完备的贷款的审查、发放、贷后检查、催收和清收的业务流程;三是建立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评定,确保内控制度的连续有效。
2.在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做到责任到位。一是建立严格的贷款发放、审批和收回责任制。成立一级法人社后,要成立贷款审批委员会,基层农村信用社要成立贷款审批小组或审批岗。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杜绝违纪违规贷款的发放,确保增量贷款的投放效益;二是建立并认真执行两项责任制度:建立执行制度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纳人主任年度考核,与其奖惩直接挂勾,并作为离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放贷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和制度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履行保全信贷资产的部分义务;三是加大内部检查力度,建立省联社办事处为内控主体的稽核监察机制,检查财务、信贷业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贷款操作的合规性、手续的合法性、风险程序预测的准确性、资金运用的合理性、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并明确规定监督不到位的责任;四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3.以监管到位促内控制度执行到位。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监管人员相对较少,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以住的监管过程中注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抓不良贷款的降低等,对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管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农村信用社将是县级监管办事处的监管重点,按照“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的理念,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应是监管的重要内容,而内控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是执行方面。一是要强化对重要岗位、部位和环节的控制,加强对会计、存贷、计算机和新业务的控制,实行重点环节与全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内控制度,建立起风险防范体系。二是要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与高管人员的考核挂钩,凡内控制度有明显漏洞或因执行不力而使内控制度流于形式的,无论是否造成资金或财产损失的,应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责任。三是要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化解高风险信用社密切结合起来,把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纳人考核内容,以加大监管力度促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到位。
4.以人为本提高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内控制度的落实关键需要人去做,以人为本,提高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是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的途径和关键所在,要把管理水平、操作技能、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有机地给合起来;二是做好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和定期轮换,通过岗位的交流和轮换,形成人员优化流动机制,达到自我控制的目的。三是加强对信用社负责人和有关决策人的控制,在传统业务上要以业务为中心转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决策人的监督,增强管理的民主性,对重大问题要实行一票否决制。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
来源:黑龙江金融  作者: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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