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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前身为常州市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7年8月27日成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100万元。至2003年末,联社资产总额为264043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5162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9376万元。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设14个信用社及1个营业部,共27个营业网点,广泛分布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各乡(镇)、街办范围内,在全区形成了一个较为规范、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


   业务范围:

    1、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2、代理个人储蓄业务;
    3、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4、代理收付款项及受代办保险业务;
    5、买卖政府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提供保管箱业务;
    8、按照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
    9、办理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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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合358